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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述责述廉不搞“一述了之”
一领导干部报告不实被通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4-28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显示有4套房产,作述责述廉报告时却说只有1套房。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某部门副局长因在述责述廉中存在报告内容失实失真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并被责令说明情况。

  就述责述廉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专项通报,这在烟台还是第一次,在当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述责述廉不是走过场,是真监督”“述责述廉不是‘一述了之’,还会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抓到点子上了,也倒逼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对组织忠诚老实”……

  据介绍,去年以来,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分5轮,从市、县(市、区)层面,先后组织开展了54场述责述廉大会,并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述责,全市29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责廉大考”。

  创新做好做实述责述廉工作,烟台注重在“问”上下功夫,突出现场质询的“辣味”,评议打分不搞“平均主义”。同时做好结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

  “市纪委对你区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请问,区委从中汲取了哪些经验教训?”“从你的报告看,你家共有3套房产,价值不低;孩子之前在国外读书,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请说明一下购买房产和供孩子出国读书的资金来源?”这是今年2月6日,烟台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上,纪委委员提出的部分问题,“辣味”十足、直击要害,让述责述廉对象“猝不及防”。

  很多领导干部坦言,平时工作不到位的,述责述廉时的确心里没底气,并表示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起来。

  问要“一针见血”、有的放矢。那么,问题从哪里来?“功夫在会前。”烟台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述责述廉前,评议组不仅综合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各室意见,还深入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拟质询问题“信息库”,最终从责、廉两个维度研究确定要质询的问题。述责述廉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84名纪委委员或党员代表对190名述责述廉对象现场提出质询问题。述责述廉对象针对质询问题,当场作出详实解释和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编筐编篓,重在收口。”该市还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在每轮述责述廉工作结束后,通过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两个责任”履职台账、向有关干部群众和职能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对部分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截至目前,共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问题11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问题6个,对5人进行了约谈,对1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侯召溪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