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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对“私车公养”开展专项整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01

  “虽然开私家车办理的是公事,但也不能用公务加油卡加油,这也属于自查自纠范围,你们怎么没有上报呢?”

  “公务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都些属于私车公养,都必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上报。你们这个报告不行,回去认真自查自纠,重新上报!”

  5月10日,枣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审核市直某单位上报的“私车公养”自查自纠报告时发现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枣庄市进一步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车改后“私车公养”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重拳出击、重点治理。4月26日,该市纪委通报曝光了3起私车公补、公卡私用、私票公报的“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针对3起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私车公养”问题。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私车公养”的范围,提出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违规未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8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划出纪律红线,明确整改范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将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身上。

  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纠治“四风”专项察访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组织察访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察访。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枣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枣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