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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对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20

  为深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第一次对接会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9月11日至13日,济宁市纪委监委组织4个监督检查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分别到所联系县市区和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和14县市区(功能区)党委(党工委)为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责任落实、案件查处、形成震慑、综合治理等4个方面,了解各级党委(党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情况,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对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注重发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指出问题和短板。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或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迅速对各县市区成员单位和下级党委进行监督检查。(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