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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
坚决纠治“车轮腐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17

  “你单位在自查自纠时工作不严不实,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原聘用人员郝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消费11次的问题,你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是市纪委监委在对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某进行诫勉谈话时的一幕。

  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枣庄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2016年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8种情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按要求汇总上报。通过自查自纠,24个单位自查上报违规问题92个,违规人员89人。

  自查自纠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纠治“四风”专项察访重点内容。全市成立38个专项抽查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监控录像、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抽查117个单位,发现疑似“私车公养”问题线索12起。

  专项整治中,市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问题分5种不同情形提出处理建议。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5人,诫勉谈话17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问责党组织2个,并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各区(市)纪委也及时对“私车公养”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

  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自查自纠和专项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专项整治期间,55个市直部门(单位)建立或修订完善了本部门(单位)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私车公养”问题再次发生。(枣庄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