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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探索开展“双述双评” 拓宽监督渠道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9

  “这次的述责述廉与以往不同,我作为区法院主要负责人要在单位党委扩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述全面从严治党之责,接受本单位党员监督。同时,作为区委委员,我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责,接受区纪委委员的监督。”2018年11月17日,在述责述廉结束后,区委委员、区法院院长宗志强深有感触地说。

  在之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基础上,2018年,淄川区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延伸述责述廉对象,探索开展区委委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现了包括区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在内的全体区委委员向区纪委全会的述责述廉全覆盖;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会述责述廉,并与区委委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合并召开,实现了“双述双评”的述责述廉模式。党的领导干部既向党委述全面从严治党之责,又向纪委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责,述责述廉内容更加全面。述责述廉对象既接受区委委员评议,又接受区纪委委员评议,拓宽了监督渠道,也促进了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作为“双述双评”的延伸,淄川区持续开展镇(街)、部门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区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和评议,确保全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时刻在监督之下。同时,组织各镇(街)、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扩大会述责述廉,接受普通党员询问质询和评议,打通自下而上的组织监督渠道。2018年,共有17名区级党的领导干部向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32名区委委员当面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17名区委委员、81名不是区委委员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会书面述责述廉;全区99个单位近600名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实现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全覆盖”。

  述责述廉不是一述了之。针对述责述廉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询问质询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报区委、区纪委,确保述出实效。同时,区纪委还将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所述内容不全、不实的,由区领导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约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党内监督特别是同级监督是个大课题。淄川区在用好述责述廉这一监督载体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淄川区委书记李新胜说,“下一步,我们还要下足功夫,充分发挥述责述廉功效,在强化党内监督、同级监督方面积累更多经验。”(淄博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