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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X”专项督查制度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8-26

  “请县公安局对照会前发给你们的公车信息,核查一下假日期间这20辆公车的运行轨迹,看是否有涉嫌公车私用问题;请县财政局对公务卡办理情况进行再督查、再调度,对办卡率低的部门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今年清明假期后,在嘉祥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召开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会上,县纪委常委王贺这样要求说。

  近年来,嘉祥县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针对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于今年3月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督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健全正风肃纪联动机制,通过推行“1+ 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对症下药纠治“四风”顽疾。

  “1”即县纪委县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负责综合的统筹协调;“X”是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权限,对9大类24个小项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落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四风”问题变异特点,突出检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和巧立名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督查工作坚持分类处置,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对因制度不完善出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对因制度执行不到位出现的问题,责成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立即整改;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置。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2次组织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同时,县纪委县监委明确阶段性重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照单抓药”, 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开展重点督查。如,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利用交通卡口监控录像,对公务用车节日期间出行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县财政局对各部门单位公务卡使用、财务监督和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1至7月,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