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4-10-14
日前,山东省滕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来到滨湖镇某村,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了解煤矿塌陷补偿款发放情况。该村村干部介绍:“补偿方案商量好后,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拖欠的补偿款逐一发放到村民手里。”
此前,滕州市纪委监委在核实问题线索时发现,相关企业已支付煤矿塌陷补偿款,但因该村新旧班子交接不到位等问题,涉及的村民一直未领到补偿款。
针对补偿款长期未发放到位的问题,滕州市纪委监委督促滨湖镇党委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梳理总结问题症结原因。一方面从该村新旧班子工作交接入手,注重工作档案、集体账目等工作移交;另一方面按照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组织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和村委会会议,进一步明晰发放金额,明确发放期限。
为切实解决群众心中难事,滕州市纪委监委推动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资金拨付的通知》,严格核查登记,规范发放流程。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跟进监督,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推动解决难点堵点,层层传导压力,保障各项补偿款发放到位。(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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