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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08
近日,潍坊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纪委机关定期家访的意见》,在市纪委机关开展定期家访活动。加强对纪检干部全员、全时、全程监督,把监督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落实到自身建设中。
意见提出,家访人员为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家访对象为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的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长期借调帮助工作人员。按照以上访下、分层分类、全面家访的原则,采取上门家访、重点约访约谈和定期回访等形式,做到家访全覆盖。
意见要求,家访活动要形成长效机制,每年进行1至2次。家访结束后,家访人认真填写《市纪委机关家访情况记录表》,报送市纪委办公室汇总整理,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对家访中反馈的意见建议,要跟进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潍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