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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123”工作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3

  鱼台县纪委通过建立“123”工作机制,明确“一个态度”、严格执行“两个报告”、坚持“三个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明确“一个态度”,严防灯下黑。“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县纪委不断强化监督,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发挥监督作用情况列入巡察范围,坚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严明“两项要求”,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出台工作规范、内设机构职责等制度规则,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筑牢堤坝,防控权力滥用。二是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明确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事项,随时更新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受通报和奖惩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监督,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坚持“三个注重”,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专业素质。严格考察干部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不断充实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专业力量,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二是注重实践锻炼。给有潜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压担子,通过不同岗位的工作实践,提升业务素质。三是注重优化结构。积极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纪委工作,优化机关干部的年龄、学历、知识、阅历等结构,壮大工作力量。(济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