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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一本工作日志晒出半年履职答卷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7

  “4月12日,到郑旺镇朱家郑旺村委调取证据,对2名证人开展走读式谈话……”“5月21日,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举报人对结果表示满意……”这是临沂市河东区第四纪检监察室小孙的工作日志,厚厚的笔记本已经用掉了一半,密密麻麻记满了他这半年来的工作行程与情况。

  今年年初,该区纪委监委建立起工作日志制度,要求如实记录下个人每天的工作计划、进度、落实情况,并附上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把日志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镜子”与“尺子”。工作日志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梳理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总结提炼经验的“小助手”。取证谈话、廉洁教育、检查督促、走访调研、学习体会被一一记录下来,每个工作步骤和每个环节都在日志上留下印迹,翻开工作日志,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实绩和工作成就一目了然。

  同时,工作日志实行分级审阅制,由机关室组负责人对本室组干部每周进行一次审阅检查,班子成员对机关室组负责每月审阅检查一次;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每季度审阅检查一次,由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工作日志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建立起以日志促工作、以工作带日志的长效管理激励机制。

  “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下意识习惯’。执纪上有什么偏差、能力上有什么不足都记入日志中,不仅能提醒自己以后避犯同样的错误,更是激励自己不断进步,补足短板。”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小刘表示。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开展好日志评选活动,将优秀日志“晒”出来。对参评的30本日志依次由各室主任、分管常委及纪委书记逐一点评,既点出弱项,又评出长处,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工作日志在内部进行交流传阅,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

  推行日志制度以来,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围绕监督检查、查信办案等重要职能,机关各室组紧盯目标任务,主动谋划工作,着力推动落实,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变“完得成”为“干得好”,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共处理问题线索205件,初核152件,立案139件处理145人,立案数同比增长87.84%。(临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