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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自办案件同比增长一倍多,成绩从何而来?
——日照市岚山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侧记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02

  “今年以来,我镇共立案审查36件,其中自办案件21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同比增长220%;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8人次,其中,提醒约谈65人,诫勉谈话10人次……”2018年12月19日,在日照市岚山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月例会上,碑廓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王刚晒监督执纪成绩单时,底气十足。不仅是王刚,汇报时,其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也都自信满满。

  这种底气和自信来源于该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全面加强。

  ——建组织、强队伍,确保“能干事”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区监察对象大幅增长,是原来的4.58倍,其中村级监察对象占了58.9%,而乡镇街道一级未设立监察机构,监察存在‘盲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得不到有效整治。”在谈到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初衷时,该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国华表示。

  问题就是导向,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势在必行,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迫在眉睫。为此,该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目前,全区8个派出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32名纪检监察干部“集结”完毕,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4名,专职专干,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进一步壮大。

  “以前,镇纪委只有两个专职人员,光信访举报件就查不过来,工作疲于应付。现在,我们配备了4个人,还都是专职干部,队伍壮大了,力量增强了,工作劲头更足了。”派出监察室成立后,虎山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梁俊年坦言。

  ——建制度、定标尺,确保“会干事”

  “仅仅人员到位是不够的,更要聚焦主业主责,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先后2次召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集体讨论研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逐章逐条研究乡镇街道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权限,细化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初步核实等具体工作流程,确立了各项工作请示、报告、审批制度。“干什么”“怎么干”一目了然。

  “在派出监察室人员配齐第一时间,我们举办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给他们‘加油充电’,并先后就新闻宣传、法律知识、新《条例》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岚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才晓介绍。此外,还先后选派9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业务部室跟班学习,“面对面”请教问题,“手把手”传授经验,快速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建场所、配装备,确保“干成事”

  “镇上只有几辆共用的车辆,要外出办案,就得到党政办‘抢车’。”“刚上任时,纪委没有像样的谈话室,所有工作都在一间办公室里完成。”简陋的办公条件,让不少乡镇纪检干部深感无奈。

  如今,这些难题迎刃而解。岚山区纪委监委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从全区调剂执纪执法车辆编制,分配给全区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为其随时随地外出监督执纪监察提供保障。

  同时,采取“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施工企业、统一设施配备、统一结算”的方式,在各乡镇街道建成标准化走读式谈话场所,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工作成效就是最好的证明。去年以来,我们8个乡镇街道自办案件122件,同比增长125.93%,占全区自办案件总数的78.21%,一批‘微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齐福禄表示。(日照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