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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实行“跟班办案”制度
从实战中提升能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3-21

  “处理具体问题的切入点,要从四个要件、六项纪律统筹考虑入手,不能只盯着是否造成损失这一点,这也是个别镇(街)纪委目前办案的一个薄弱环节……”这是日前泰安市岱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长雷,指导范镇纪检监察干事赵月锋的一个场景。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去年12月中旬,岱岳区纪委监委启动了首轮“跟班办案”工作,借调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业务部室参与工作,时间半年至一年。

  “跟班办案”实行“老带新”制度,由1名经验丰富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领1名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案情分析、调查谈话、询问笔录、案件定性、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环节,全程对“新手”进行指导。同时,实行交叉协作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协调、就近协作、交叉互补、增强力量、有力办案原则,将全区11个镇(街)划分为5个协作区,通过交叉协作等方式查办重要违纪案件,避免人情案、关系案。

  截至今年3月上旬,共有8名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班办案”。“今后,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下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马俊峰介绍。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完善相关学习管理培训制度,通过“跟班办案”,让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在实践中提升能力和水平。(泰安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