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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三研讨三评查”提升查办案件质量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8-15

  “谈话笔录过于简单,部分违纪行为具体情节表述不够清楚……”近日,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评查组向承办部门逐一反馈案件存在的个性问题,督促整改提升。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环翠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研讨评查做在经常,探索建立“三研讨三评查”工作机制,即审理会商、审议答疑、个案复盘,日常评查、全面评查、重点评查,通过以研促学、以评促干,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将常态研讨作为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的重要抓手,在实战中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在案件审理环节,审理和案件承办部门进行集体会商,逐一审核事实证据,沟通排查疑点漏洞,确保审理意见全面、准确;提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会上对案件重点问题作出说明,并回答提出的问题疑点;每季度召开案件质量研讨会,选取自办典型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围绕共性问题、难点辨析、工作经验等进行交流,推进查审同向发力、共同提升。

  环翠区纪委监委聚焦案件质量评查这一重要环节,坚持“一月一评查”“一案一打分”“一对一反馈”,每季度对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每半年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重点抽查,通过评查、通报、反馈,明确纪法标准,传导责任压力,规范办案行为。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建立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张清单,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并组织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对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防止“一评了之”。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下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6期。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课堂”,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自办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控辩审三方举证、质证等全过程,对照查找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视案件办理效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通过‘三研讨三评查’,既提高了办案能力,又确保了案件质量。”环翠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健全完善研讨评查机制,确保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过程到结果都经得起纪法检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威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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