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首页>工作之窗>基层风采

鱼台县:澄清正名为实干者添底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24-08-23

  “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反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董升平同志在办案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的问题不属实……”这是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纪委监委在去年全县第四季度工作会议上为董升平同志澄清正名的一幕。

  近年来,鱼台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作为消除不实举报负面影响,保护激励干部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探索实施以每季度召开1次全县大会澄清正名为主,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旗帜鲜明为大刀阔斧搞改革、敢于触及矛盾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截至目前,先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4名党员干部、2个单位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不是简单的一纸公文、一场会议。为进一步提高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该县纪委监委修改完善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细化了澄清正名工作原则、澄清方式和范围、操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的基础上,精准制定“一人一策”澄清方案,因人施策、因案施策,精准规范、及时有效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帮助澄清对象卸下思想包袱,激发澄清对象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勇气。

  “澄清正名不是违纪违法‘挡箭牌’,在精准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我们坚持审慎稳妥原则,只对失实具体问题进行澄清,而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只阐述核查结果,而不陈述核实细节,帮助案件承办部门打消顾虑。”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屈园园)

Copyright www.sd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纪委监委版权所有网站首页网站声明 鲁公网安备 37010302000911号鲁ICP备05019079号-2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