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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2017年按“第一种形态”处理3065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06

  2017年,寿光市纪委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

  以强化“第一种形态”为切入点,把谈话函询作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要形式,制定《寿光市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试行)》,对轻微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律要求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或检查。2017年全市纪检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01人,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理3065人,占82.8%,着力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潍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