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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6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20

  去年以来,阳信县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着眼于抓早抓小,治于初萌,救于初始,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着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坚持抓“前”,做到关口前移,无病常防。通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监督,2017年组织县纪委常委到有关部门作辅导报告1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400余人;坚持抓“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严防“拖沓式”监督,避免问题恶化,防止问题向其他三种形态转移;坚持抓“小”,从小问题、小事情抓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小事情变大问题、大事情;坚持抓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纪律标准,督促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敢于担当,使批评教育、函询效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17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66件,同比增长198.7%,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6人次,占比48.1%。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的第一种形态逐渐成为全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的常态。(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