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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叮嘱“不要说”,干扰审查酿苦果
——沂水县纪委监委查处1起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26

  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赵某某干扰证人作证、对抗组织审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期间,高庄镇经管站站长张某违反保密工作规定,擅自向被审查对象通风报信。9月21日,沂水县纪委监委给予赵某某留党察看二年、撤销主任科员,降为科员的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款;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件的问题线索源于今年7月,临沂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沂水县开展巡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地多个行政村存在坐收坐支、账外账等情况。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工作组展开审查,发现多个乡镇经管站对农村“三资”管理混乱,分管该领域工作的赵某某履行监管责任缺失,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且与多个乡镇经管站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7月23日上午,县纪委审查组奔赴高庄镇,就赵某某的违纪问题与该镇经管站站长张某展开谈话。

  “纪委的人来了,问了我好几个关于赵某违纪的问题,他们现在盯上了赵某……”沂水县高庄镇经管站站长张某在被明确告知要严守保密纪律的情况下,仍然将县纪委的调查行程和谈话内容泄露出去。经过多人转述,消息当天便传到赵某某耳朵里。他顿时警惕起来,开始了一连串的“电话叮嘱”。

  “有人现在告我啊!咱弟兄们关系怪好,要是纪委的人去找你,别和他们说啊!”为了不暴露自己,赵某某用亲戚的手机向全县所有乡镇经管站站长以及分管领导挨个打电话,试图了解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谈话的内容,再三嘱咐他们不要交代任何问题。面对赵某某的干扰阻挠,县纪委监委审查组充分运用谈话心理战术,逐一攻破被谈话人的心理防线,使他们如实供述了自己与赵某的不正当经济往来事实,并且很快便核查清楚赵某给各乡镇打电话的过程。

  “没有人跟我通风报信,我是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偶然听到的。”面对县纪委审查组的询问,赵某某一再否认狡辩。“纸里包不住火”,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赵某某理屈词穷,原原本本交代了如何得知自己被审查,如何打电话给乡镇人员,以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被监督考核对象现金、购物卡等共计25370元的事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赵某某大范围地通过电话阻止他人提供证据材料,属于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并且在十八大之后仍然顶风违纪,必须给予严肃查处。”沂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解飞说。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定会败下阵来,不但自食其果,而且摔得更惨、伤得更重。县纪委监委以此案的查处为契机,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面对错误事实坦白交代、勇于担责、改过自新,避免滑向歧途。同时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机制,对干扰审查调查的行为做好预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能力。(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