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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留置第一案判决生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19

  “现在进行宣判……”

  11月2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对丛某某涉嫌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8年4月19日,威海市纪委监委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委员、副调研员丛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7月12日,经中共威海市委批准,威海市纪委监委给予丛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是威海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作为留置第一案,无先例可循,如何保证转隶人员迅速适应,如何在办案过程中精准把握运用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尺子’,如何做到纪法无缝衔接……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攻克的难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坚守政治定位,精准把握尺度

  “对丛某某开展审查调查,我们的目的决不是把他‘整倒’‘打垮’,更不是简单地撬开嘴拿证据,而是为了转化他、挽救他,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该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人说。

  在开展审查调查之初,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就将讲政治作为首要定位,从政治角度、政治立场、政治高度审视、判断和解决问题,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同时,注重运用好“四种形态”,科学把握每种形态之间的转化、联动,特别是在第四种形态运用上,精准把握纪法准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向丛某某及其他涉案人员说明纪法有关条款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关怀与教育相结合,促使主动认错,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最大程度地教育、保护、挽救了干部。

  “这些日子来,组织上给我无边的厚爱,苦口婆心,循循善诱,都是为了警醒我、挽救我。组织的拯救,是从思想上、灵魂深处的拯救,是彻头彻尾脱胎换骨的拯救,让我从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畏畏缩缩蝇营狗苟的腐败分子,有机会重新站起来……”丛某某在忏悔时说道。

  强化程序规范,推动纪法贯通

  “自己一开始对审查组严格的程序要求不是很适应,认为形式上的要求太多,后来实践证明这些要求是必须的,正是由于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才为以后案件的审理、公诉环节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该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说。

  程序就是纪律,程序就是规矩。在探索办理留置第一案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重规范、严程序”的要求贯穿办案全过程,严格把握外查、谈话、陪护、监控等环节。

  “我们全过程严格坚持‘一事一报’‘一事一议’的原则,讯问询问、调查取证、搜查查封等调查措施必须全部严格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坚决杜绝‘先斩后奏’,有效保证了审查调查权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人说。

  为确保案件既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市纪委监委以审理的标准、审判的视角进行审查调查,通过审理提前介入,对案件证据进行补充完善,并邀请检察机关公诉人员提前介入,对证据进行全面把关,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顺畅对接、无缝衔接。

  最终,法院对市纪委监委查明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丛某某也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注重一线练兵,促进融合提升

  “丛某某的那笔受贿金额,应该以其在刘某某公司持有的虚假股份金额为准,在此期间额外收受的该公司钱财应作为虚假股份的分红予以没收……”

  “我认为还是应该按照其实际从刘某某公司获取的钱财为准,因为丛某某并未按照持有的虚假股份比例来获取钱财……”

  尽管已是深夜,威海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办公室的灯依旧亮着,大家汇报完一天工作后,对其中一笔受贿事实的定性展开激烈讨论。

  这是开展审查调查以来的常见情景。为加快队伍融合,审查组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以实战促融合,对丛某某案件先后开展多次内部探讨、研究剖析,“老兵”“新兵”相互交流、传授经验、取长补短,形成练兵与实践的互动,既把纪律的高标准挺得坚实,又把法律的底线守得牢固,在人员融合的基础上,快速实现思想融合、理念融合,以案代训,培养出纪法皆精的“通才专才”。

  “实战是最好的练兵,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大家较好地实现了扬长补短、融合提升,纪法素养和融合执纪执法的能力都有了显著提升。”威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丛某某受贿案件的成功办理,对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作出了积极探索实践,达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威海市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威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