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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办“好事” 一样也要受处分
——茌平县某村一村支书套取小麦直补款
用于村务支出受到查处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5-05

  “近年来,振兴办事处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这里要特别表扬小井李村,在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上这个村做的就很到位,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值得学习,现在有请小井李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发言......

  “俺们村这几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济发展了,村容村貌大改观,全村脱贫奔小康指日可待。在这里俺要特别的感谢县纪委的同志,是他们在俺误入歧途的危急时刻,救了俺,也救了整个小井李村.....”4月19日,在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会上,小井李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激动地说。

  事情要从去年6月说起,茌平县纪委监委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振兴街道办事处小井李村的小麦直补款发放有诸多疑点。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村的18户村民在2010至2017年间有重复领取小麦直补款的情况,共涉及小麦面积530.9亩,涉及金额52017.35元。

  2018年7月13日,调查组找到李某某了解有关情况。原本以为他会推脱搪塞,没想到他却爽快承认了此事,并出示了由全体村委干部签字的该款项的支出单据及明细表。

  原来,李某某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还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解决了村集体收入的大事,开展村务工作不再为资金紧张犯愁了。

  “多申请的小麦直补款都用在村里的公益项目支出了,是实实在在的为村民办好事,一分钱也没有进自己的口袋,咋能算违纪呢?”

  在组织调查时,李某某对此有很大地抵触情绪,认为自己是在为民谋福利,组织不应该调查他,甚至还一度怀疑有人想用这些事来故意刁难自己。

  对此,办案人员与李某某一起认真学习《党章》和重温了入党誓词,唤起本人党性。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帮助其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

  “我原以为钱没进自己的腰包应该没问题,国家的惠农资金只要都用到老百姓身上就不算违纪。”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教育下,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前几年,俺们村是出了名的贫困村,在外面人家听说你是这个村的,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你,我去办事处开会时,一些富裕村的村干部也会言语挖苦,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每每这时作为村支书的我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几年在上级的关怀下,对我们这些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很大,但是到用钱的时候,各处里捉襟见肘,没钱啥事也办不了,村里的路修不好,桥架不起来,怎么发展经济啊。思来想去,我就想到了我们村的小麦直补款,反正都是国家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作为一名有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你难道不知道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资金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吗?国家的钱也得需要统筹合理的使用,要是每个村都像你们村一样,国家的惠农政策不就乱套了吗?不能因为你们自己小集体的利益就致党纪国法于不顾吧?”

  “我也是要脸面的人,我就看不得外人对我们村的白眼,我就想着如何快速的摘掉我们‘贫困村’的帽子,当时的想法也很单纯,反正都是国家的钱,我把这些钱都用在老百姓身上,还能犯错吗,经过你们的批评教育,现在想想我自己都觉得后怕,当时我怎么就犯糊涂了呢。”李某某握紧拳头不住地捶打自己的大腿。

  “套取的这些小麦直补款你是如何处理的?那18户村民知情吗,你有没有给他们什么好处?”

  面对调查人员的问话,李某某涨红了脸,语气也变得急促:“这些钱全部用到了我们村的修路架桥等公益支出了,我自己一分一毫都没贪,也没有给那18户村民任何好处,这事你们可以到村里挨门挨户的调查。这18户村民的情况,我是知根知底的,都是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所以我就用了他们户主以外的家人的身份信息在信用社开了18个账户,这些账户都在我自己家里保管着。”

  9月30日,李某某因为自己的“好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组织的处理我完全接受,无论什么理由,我的确是套取了国家的惠农资金,我们村的集体利益受益了,但是国家遭受了损失,我这么干确实不对,受处分,该!”

  在县纪委谈话后,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明白了此事对国家惠农资金使用造成的不良影响,开始积极地进行整改挽救,注销那18个银行账户,按实际面积上报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并白天黑夜的上门入户向那18户村民做解释工作,消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茌平县纪委监委建立惠农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对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农村低保、旧村改造等领域违规使用资金,以及违规征收、承包、流转、出租土地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都要从实从严从重查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聊城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