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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
对驻在部门单位实施精准监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5-05

  “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失之于‘宽、松、软’”“部分规章制度出台后基本停留在纸面,口号喊得响亮,实践中没有执行”……

  近日,招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以清单模式向驻在单位市财政局进行了问题反馈,列出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10条具体问题,给出了3个方面11条意见建议,要求驻在单位对号入座,抓紧落实、限时整改。

  “这种监督反馈模式非常好,指出的问题精准直观,给出的意见中肯明确,针对性、可操作性非常强。”招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在收到问题清单后对纪检组的监督方式给予了肯定评价,并表示全部认领清单指出的问题,接下来一定逐条对照、认真整改。

  今年以来,类似这样的监督反馈问题清单,招远市5个纪检监察组已经向各驻在单位发放了7份,反馈各类问题71个,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件。这份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对驻在单位信息的准确掌握,更得益于量体裁衣制定的个性化监督模式。

  针对派驻监督针对性不强、方向性不准、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今年3月,招远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出台《个性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实际情况,逐一把脉问诊、开方抓药,实施个性化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派驻工作质效。

  招远市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日常检查、巡察整改、责任考核、摸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突出职能差异,科学确定监督内容、方法和流程,在广泛征求驻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重点不同的个性化监督方案30份,摸清不同单位的不同风险点,找准派驻监督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提升派驻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供了科学“说明书”。

  “这个独一份的监督方案靶向精准、重点突出。”招远市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学习监督方案后表示,将监督清单、监督方式等内容以方案形式固定下来,不但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监督重点,找准了今后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也为我们开展自我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遵循。

  “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派驻监督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如何用好用活派驻优势是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关键。”招远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民表示。

  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招远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程监督、清单反馈工作机制,全程参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重点参与党委中心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工作。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督办、事后评估,全面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将精准监督贯穿于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形成派驻监督闭环,有力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发挥‘探头’作用。”该市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文波表示,截至3月底,该组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15次,对主要业务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活动4次,反馈问题清单2次15项,有力增强了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监督成果运用摆在突出位置,对日常监督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盯紧不放,从问题反馈到督办整改建立了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问题整改落实体系,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对落实监督意见情况、完善制度规定等情况开展跟踪监督,适时组织驻在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到位。

  “能否用好监督成果,是派驻监督工作能否形成震慑、持续发力的关键。”招远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个性化监督模式实施以来,全市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先后针对驻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5次,发现反馈的71个问题中,未整改到位7个,新发现问题11个,建立健全整改配套制度23项。(烟台市纪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