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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回访关爱让受处分党员轻装前行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27

  “我现在心里亮堂多了,干什么事都先用纪律‘尺子’量一量,严格按标准执行,坚决不碰纪律‘底线’。”6月10日,曾因违规发放过节福利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费县梁邱镇涝坡村党支部书记王广军,在县纪委监委对其回访时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以来,费县纪委监委着力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回访教育、集中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跟踪关注受处分党员,抓好思想教育、纪律学习,了解工作学习表现和生活现状,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动态,作为解除处分的一项重要依据。

  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利用“三次谈话”,即审理谈话、处分决定送达谈话、处分期满谈话,对违纪党员进行提醒教育。综合受处分党员的错误类型、认识现状等因素,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交心恳谈,分析犯错原因、帮助认识错误,及时解开思想“疙瘩”。定期对受处分党员进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听取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学党纪、明规矩、促整改,引导其认识到纪律的硬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重拾信心,争当表率。

  “在强化纪律规矩教育的同时,加强心理疏导,镇党委委员、机关中层党员干部与受处分党员结对子,18名受处分的同志卸下了思想‘包袱’,重新振奋精神。”梁邱镇纪委书记杨中胤说。

  “纪律是刚性的,但更是有温度的。给予处分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化解受处分党员心里的‘疙瘩’,特别是对给予重处分的同志,不能一‘处’了之。”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文军表示,“及时关爱教育,既让受处分党员知规明纪,避免不良结果,还能让群众看到党组织的关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截至6月上旬,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受处分党员培训15场次,回访受处分党员220多人次,各部门、乡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126名受处分党员结对子。(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