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首页>工作之窗>经验交流

宁津县:因地制宜提升警示教育质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7-23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要学习莲的品质,做清正廉洁、追求高尚情操的人。”近日,在“清风宁津”家风养廉教育基地,讲解员正在向前来学习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宣讲。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已有43批党员干部到该基地接受教育。

  宁津县纪委监委积极挖掘丰富文化资源,不断创新警示教育路径载体,在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上持续用力,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协同联动、全面覆盖。该县纪委监委在对亲清政商关系廉洁教育基地、从政八德教育馆等原有场馆进行改造提升的基础上,统筹用好全县14个廉洁文化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督促县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设“警示教育一隅”,打造警示教育“微阵地”,并常态化更新,做到警示震慑常在。目前,各级各部门先后开展警示教育1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次。

  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该县纪委监委着力丰富内容供给、创新宣传表达。选取本地查办的典型案例,精心编排制作廉洁舞台剧,营造崇廉尚洁的时代新风。常态化组织实施“半月一主题”警示教育,聚焦“违规吃喝”“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宣传引导,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时,积极搭建“线上”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创作警示教育短视频,在“智慧宁津”手机客户端、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宁津”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开展“云上警示教育”,打造新媒体警示教育课堂,开设《案鉴说》《廉洁家风夜谈》等教育栏目,目前已播发40余期,传播清正廉洁价值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学廉、守廉、倡廉。(德州市纪委监委)

Copyright www.sd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纪委监委版权所有网站首页网站声明 鲁公网安备 37010302000911号鲁ICP备05019079号-2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