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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碰硬加强党内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6-14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落实监督条例,敢于动真碰硬,匡正党风政风。 

  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能不能执行制度、接受和执行党内监督,对党内监督的强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保证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依靠全体党员的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紧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各级党委、纪委在更大范围、更高标准上承担着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责任,落实这项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自己摆进去,既要敢于监督别人,又要敢于接受监督,秉持“有权就有责,用权要担当,滥权要追究”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责任扛稳抓牢。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权力离开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监督离开问责也将变成一句空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必须充分发挥问责的支撑作用,做好监督与问责的衔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打板子”,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制度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着力完善监督格局。“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要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监督引领,不断完善监督格局,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才能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作者周富强系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