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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辩证思维做好严惩严管这篇文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8-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这是对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用好辩证思维,做好“严惩”“严管”两篇文章。 

  “严惩”下的“严管”才有威慑力。“严惩”体现的是党纪的刚性,对腐败问题和“四风”顽疾只有坚持露头就打,才能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使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惩治这一手不够硬,各种制度约束就会成为“橡皮筋”,三令五申就会成为“耳旁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撒手锏,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打击腐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赢得了党心民心。正是有了这种铁腕惩治手段,党规党纪的权威才得以重塑,“严管”才能管出成效。 

  “严管”后的“严惩”才有说服力。过去一个时期,“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主要就是因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存在短板。一些地方党组织只管提拔干部,却不教育管理干部,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不管不问,甚至对小问题小毛病假装看不到,放任自流。一些地方纪委只“抓”干部,不监督干部,导致小错误演变为大问题,最终一发不可收拾。“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对于一些腐败分子,如果组织能早提醒、早打招呼,及时纠错,也不至于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只有通过“严管”,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有效遏制腐败增量,使党组织不断纯洁,使党内政治生态逐渐清朗。“严管”才是厚爱,“严管”之后的“严惩”,才算做到“仁至义尽”,党员干部才能口服心服。 

  “严管”“严惩”必须双轮驱动。“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两手抓”由点到面、由表及里、辩证统一,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是治标举措,也是治本方略,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的方针。严管,最重要的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两个责任”切实担起来,将其作为应有之义、分内之事。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党组织作出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日常工作中,要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庸者下、能者上,以解决好责任层层递减问题。同时,要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二种形态,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严惩,就是要以锲而不舍的韧劲,继续拔烂树、治病树。重点对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露头就打,遇刺就拔。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严惩“大腐败”的同时,纠治“微腐败”,特别要注意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正风反腐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作者陈熙满系福建省南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