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在修身律己中把握好人生平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8-16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之为人,首先其是一个生物体,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动力必然是生物性的本能冲动,而在社会法律、道德、文明、舆论的作用下,人被迫将其本能压抑进潜意识中,使之无法进入到人的意识层面。因此,文明发展的动力只能来自于对个人的本能的压抑和升华。他还按照一个人与社会环境调适相处的精神状态即道德发展水平,将人的内心世界逐次划分为“本我”“自我”“超我”等形态。由此理论出发,可以看出,一个人从生理人→自然人→家庭人→社会人→政治人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接受和适应大众同化、社会教化、文明进化的过程。 

  党员干部也是人,一样有着人的天然本性和本能,有着人的自然追求和欲望,但决不能仅等同于一个凡夫俗子,还应当是处于高级形态,具有相当社会觉悟、具有相当政治智慧、具有相当道德修养。越是层级高的领导干部,越是承载了更多的社会期盼,更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克勤克俭、自警自重。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涉及家庭生活、工作业务、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的关系,降低自己的人生追求和品性修为,精于做政治上的“两面人”、社会上的“假面人”、生活上的“道具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矛盾,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靠的就是觉悟,最终检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受住“四大考验”、战胜“四种危险”,就应当始终把理想信念铭记于心、见诸于行,坚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正确把握小我与大我、人性与党性、私德与公德的平衡,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使自己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做好示范和表率,更加有效地带动党风政风民风好转。 

  处理好小我与大我的平衡。人性的演化发展,就是由“小我”向“大我”不断前进、不断升华的过程。“大我”代表着国家、民族、组织、团体,“小我”只是单个的个人。大我是为国为民,小我是为己为私。“小我”为“大我”汇聚力量,“大我”为“小我”创造机遇。真正伟大的人,一定是致力于追求“大我”的人。党员干部立身处世更应该战胜“小我”、追求“大我”,实现自身素质的完善与社会要求的平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把应承担的任务承担好,把应完成的使命完成好。要识大体、顾大局,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能个人服从全局、服从组织,真正做到开大道、明大义。 

  致力于实现人性与党性的统一。每一个党员干部作为个体存在,既有其自然属性、人文属性,也有其社会属性、政治属性。从其自身品性来看,前者体现的就是人性,后者体现的就是党性。人性是人的思想、品德、行为的本质特征,党性则要求党员比一般人具有更高尚的人格品质,更高的思想境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品德修养。讲党性不是要淡化或消解人性,而是要克服人的自然属性中的消极因素,升华人的社会属性。可以说,人性是党性的自然基础,党性是人性政治化的升华、原则性的规范,是对人性积极因素的张扬和对人性消极因素的抑制。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摒弃人性中恶的因子,弘扬人性中善的品质,自觉地引导本能、端正情感、保持理智、坚定信仰,坚持按照党性要求持续不断地进行自我净化、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使自己的人性不断升华,党性不断提高,在为党的事业奋斗过程中真正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把握好私德与公德的平衡。“公德”是公众之德、工作之德、社会之德,具有公度性、他律性和规范性;私德通常指个人品德等,具有私人性、自律性和自决性。公德和私德孰先孰后,将公德和私德两者统一起来还是对立起来,二者冲突矛盾时如何取舍,考验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和人格修为。许多落马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在新时期,“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就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干部讲德的时代内涵。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自律,慎初、慎微、慎欲、慎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既要做到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合格,还要做到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与个人品德过硬,时时处处以高尚的道德品行影响和感染身边群众,以道德人格力量赢得人心、凝聚人心。(作者黄林系四川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 中国纪检监察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