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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贫攻坚提供严格纪律保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11-3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菏泽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起数和人数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随着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关注度会更高。我们一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按照新部署新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广纳民意,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部门监管、基层自查等渠道,在市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举报专区,设立24小时专线举报电话,设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利用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与公安、工商、民政、金融等系统进行信息比对,防止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不打招呼、走村入户,重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情况及各类扶贫资金、项目使用落实情况等。

  执纪下沉,发挥利剑作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年底前实现对脱贫攻坚168个乡镇(街道)、重点村巡察全覆盖。巡察结束后,及时将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扶贫及相关职能部门平时发现问题线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农业、农机、民政、信访等15家成员单位的联动联办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移交线索。对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线索清晰、情节严重、可查性强的举报件直接发函交办督办,必要时提级办理,做到直查快办。

  执纪从严,强化不敢震慑。坚持铁面执纪,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反映问题核实不清的不放过、该处分不处分的不放过、处理偏轻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确保办理质量。充分发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作用,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不敢氛围,对每期通报在涉及到的乡镇、部门、行政村公开宣传,并举一反三,引导党员干部明规矩、存戒惧、守底线,坚决防止扶贫领域歪风邪气。

  夯实责任,从严问责追究。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贫困人口认定、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扶贫政策制定等各项工作及时跟进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县、乡纪委工作精力向脱贫攻坚一线集中,监督执纪力量向扶贫一线倾斜。坚持从严问责,扶贫领域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看有没有失职失责的问题,使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作者杨光忠系山东省菏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