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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加法”破解县级巡察四大难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9-27

  县级巡察是中央巡视战略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基层的有力抓手,在全国各地初显成效。然而,县级巡察面临地域小、熟人多、人才少、干扰大、突破难、整改弱等困难和问题,与中央和省委巡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结合基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善做加法创新,推进融合增效,破解巡察难题。

  “规矩+问责”,破解人情干扰。人情干扰不破,巡察权威难立。县级巡察行政区域小,熟人社会特征明显,乡土束缚和人情干扰因素多,既要立规矩增设“挡箭牌”,也要严问责加固“心理防线”。在细化落实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亲情回避、利益回避、其他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事项回避等基础上,要在巡察组织方式上立好规矩,实施“提级巡察、指定巡察、交叉巡察”等新方法,用组织手段挡住人情干扰。对“老大难”的被巡察单位实施提级巡察,形成高压态势,让干扰源望而生畏、知难而退;对群众意见大、问题线索多的重点单位和热点部门实施指定巡察,让“唱黑脸”、不怕得罪人的巡察组专啃“硬骨头”;与其他县互派发现问题能力强的巡察组,开展交叉巡察,努力把人情干扰影响降到最小。在追责方面,要梳理出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有关事项,亮明红线;开展巡察后评估,及时了解巡察干部纪律和作风情况,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隐情不报和“应发现未发现”等问题的巡察组,一律从严问责,切实以“严约束”杜绝人情干扰。

  “内强+外拓”,破解人才匮乏。有的县级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缺乏,直接影响巡察工作成效。这既要靠加强自身建设来破解,也要靠建强后备力量来缓解。要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优先把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选配进来;落实能上能下制度,对优秀巡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不断优化巡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巡前培训、巡中研学、参与省市培训或“以干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巡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定新任副科职干部应到巡察一线挂职历练,拟重点培养年轻干部应有巡察工作经历;从纪检、组织、财务、信访等相关系统抽取敢于担当作为的骨干力量,建立巡察人才库;对抽调人员出具巡察实绩鉴定,与干部考察相挂钩,激励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激情,同步建立抽调人员人才库,为巡察队伍提供充足的“源头活水”。

  “带题+突破”,破解线索难觅。县级巡察熟人多,干部群众顾虑大,通常不愿意反映问题,加之巡察体量大、时间短,线索突破难度大,需要巡前充分准备、提前“把脉”,巡中伺机突破、扩大“战果”。在巡前准备上,要通过“1+N”巡察联动协作机制,函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12345政府热线等职能部门,收集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发动巡察组人员从各类媒体搜集被巡察单位负面舆情,初步锁定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到带题巡察。巡中,要通过个别访谈,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重点核实巡前了解的问题线索,让知情人说知情话,深挖知情人的信息线索;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对巡前了解的问题进行核实,收集佐证资料;对核实过程中了解到的相关人员逐人约谈,并将其中专业性强的突出问题提请职能部门协助,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给纪检和司法机关。巡后,要对问题线索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判,纳入处置建议一并移交,为审查调查部门深挖突破奠定基础。

  “联谈+评估”,破解整改不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然而,被巡察党组织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干部利益问题、班子自身问题,往往缺乏彻查彻改的韧劲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必须要想方设法把巡察整改的压力传递到底,动态评估整改成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特别要防止阴阳整改、消极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要建立“五方联谈”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都要召开“五方联谈”专题会议,由县委书记提出整改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问题,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以及分管县领导一一表态,采取上对下、面对面的方式,逐级压紧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要建立完善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和动态警示机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定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推进和量化考评;搭建政治生态监督预警平台,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动态录入整改信息,信息系统自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亮灯警示,纪委相关部门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事项应改尽改、件件落实。(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