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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方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8-10-01

  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化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强化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是方向,也是关键。一段时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先导、为动力,紧紧围绕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守正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有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里,我们梳理了有关强化监督的一些问题,介绍一些地方深化改革、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做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首要职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强化监督这个正确方向,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努力把监督工作做得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 

  党内监督工作与党相生相伴,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重视监督工作。党的一大党纲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内专设“监察委员会”,同时在这次会议上产生首个党内专门监督机构、中央纪委前身——中央监察委员会。此后,随着实践发展、认识深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党内监督持续加强,党章对纪委职责定位的规定不断清晰聚焦,纪委肩负的监督职责不断得到强化。

  着眼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强化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从严治党是从监督破的题,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核心是监督,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从监督入手。几年来,在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同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从纪检体制改革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们党以强化监督为具体路径,努力练就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积极探索破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

  改革只有进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深化政治巡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从监督举措、监督机制等方面对监督工作深化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把“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关于纪委职责定位高度凝练的概括正式写入党章,成为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遵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审议通过的监察法明确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这些部署和规定,总结提炼、吸收固化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成果,体现了对管党治党建设党及加强权力监督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标明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章、宪法监察法规定,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牢记监督是首要职责,以强化监督为重要方向,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把监督职责亮出来、落实到位。

  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强化监督迈出新步伐 

  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补齐监督短板、履行好监督职责高度重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站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高度,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个方面明确强化监督的重点内容,以部署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明确强化监督的重要途径,同时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方面指明加强监督的具体方式。

  在多个重要场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多次指出,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用党纪和监察法的“尺子”,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有关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重要抓手,在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方面积极探索实践。

  明确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北京市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青海省就强化监督提出“五个研判”“五个着力”,第一条就是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上加强研判,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

  厘清监督对象,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一方面动态识别监督对象,如上海、河南、海南等省市对监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关键领域”,如江苏、福建、四川等省加强对选人用人、国企投资融资、产权处置、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

  创新监督手段方式,打造监督利器。各地既重视用好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列席及召集会议、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传统方式,也注重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探索升级换代。天津市、重庆市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浙江省出台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的省(自治区)管干部廉政档案,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陕西省实行问题不说清楚不轻易了结等“三个不轻易了结”,安徽探索“谈话函询+外围核查”模式,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强化监督迈出坚实步伐。

  把准定位、直面问题,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 

  目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要清醒看到,在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方面,有的地方纪委和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手段方式上有所欠缺、监督成效还不明显。

  在思想认识上,一方面,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观念未转变、惯性思维尚存。有的认为办案就是最大、最有效的监督,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屑一顾;有的甚至是监督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另一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和退缩心理。有的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监督抹不开面子;有的指望上级机关出个“细则”“明确规定”,下面好“照单”监督;有的借口监督对象太多、监督力量有限,开展监督例行公事,对发现的问题睁一眼闭一只眼;等等。

  在监督重点上,存在重违纪违法监督、轻政治监督的倾向。有的纪委对党章规定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不知如何落实,把监督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挂在嘴上、喊成口号;有的就事论事、以案论案,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站在维护政治生态角度开展工作,对党挽救人、转化人的政策策略理解不深不透;有的把监督触角向业务工作无限延伸,有“三转”“回头转”的危险倾向。

  在方式方法上,存在抓手不多,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问题。有的纪委开展监督过度依赖听汇报、查材料、看文件、签订责任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传统办法,对如何做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缺乏更深入有效的办法。

  深化改革,就是要奔着问题去。纠正偏差、解决问题,既靠提高站位觉悟、强化责任担当,也靠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应牢记职责定位,在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责任同时,注重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理念镌刻在心,以持续深化改革为抓手,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努力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记者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