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1-17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一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必然要求。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思想工作者首先要自身政治过硬。要强化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审查调查的目的是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审查调查工作方式应当是同志式、关怀式、帮助式,促使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要深入查摆短板,研究改进措施,针对不同级别、不同身份的审查调查对象,加强政策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寻找共同语言,搭建沟通渠道,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政策攻心能力。

  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工作。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立足教育挽救,通过严肃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审查调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悔错。要“唤醒组织意识”,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读入党志愿书,重温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要善于用好“情感”,对那些存有对抗心理又十分重感情的审查调查对象,要利用感情进行感化引导,触动其最敏感的心弦,加速思想转变,促其幡然醒悟、真心悔过,主动交代问题。对于存有侥幸心理的,要善用证据,设法摸清其侥幸心理的主因,巧妙出示证据,打掉其侥幸过关的幻想,促其早日认错悔错。对拒不交代、企图蒙混过关的,要善用政策法律,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为主,阐明主动交代与对抗审查的后果,适时运用从轻处理或其他对其有利的党纪法规,以平等的关系、真诚的态度,缓解其心理压力,不断增强其对组织坦白的思想认同。

  建立教育回访机制,开展帮教和剖析整改工作,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务与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案例通报剖析教育工作。在开展回访教育中,通过翻阅违纪人员档案材料,到所在单位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对受访者登门访问、个别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克服消极情绪,激发工作热情。对在回访教育中了解到的受处分人员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重视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编写案件通报和剖析材料,组织执纪执法人员到案发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议,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加强协作配合,重视结果运用,优化受处分人员的教育效果。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优化教育效果,更好地激发受处分人员积极向上的信心。同时,把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结果作为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核甚至考察任用的依据,及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对通过教育帮助后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及时予以肯定;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按有关规定重新予以重用。通过运用一个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始终坚持贯彻的方针,提升教育效果。(李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