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搭建“微课堂”提升履职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1-22

  “今天‘明纪释法微课堂’讲授的主题是‘量身定制谈话方案’……”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325会议室内,一场“小班化”培训课题在主持人的简单介绍后正式开讲。

  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于长青结合自身业务特长,为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共24名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于长青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受到了参训干部的一致好评。

  据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明纪释法微课堂”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一个自创平台,围绕纠治“四风”、信访办理、执纪审查等内容,邀请各室业务骨干开展“小班化”授课。授课前先将部分课程资料发给参训干部自学,课后通过内部微信群开展讨论、答疑解惑。活动开展以来,已举办26场次,培训600余人。

  “我正在参与一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案件的处理。这堂课正好讲授了如何精准拟定谈话提纲,特别是里面提到的‘四问’工作法,非常实用。”审理室干部徐敬日课后交流时表示,授课内容紧贴工作需求,犹如甘霖,解渴管用。

  对于调入委机关时间不长的桂俊成,课后与授课老师再聊上几句几乎成了他的规定动作,这样“零距离”的交流帮助他更好解开学习的疑惑。由于以前在区编办工作,桂俊成对纪检监察工作“知之甚少”,但室主任徐晖对他的评价却很好。

  “踏实肯学,所提问题很尖锐,有时候我也得翻翻书才能答复。”徐晖表示,安排桂俊成全程参与一起留置案件,就是为了在实战中进一步锤炼其业务素质,巩固课堂所学成果。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的范围更广、数量更多,执纪审查工作的压力明显增大、节奏明显增强,参与执纪审查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时间呈碎片化状态的现实,为避免课堂培训活动走过场、搞形式,该区纪委监委决定采取“小班化”教学的方式,原则上利用每周五下午1个小时的时间,结合最新案例,边讲解边总结边提高,使大家更高效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我们开展‘你点题,我来办’培训需求征集活动,筛选兴趣点,把‘学什么’的选择权交给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制定学习‘菜单’,先后确定了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贪污贿赂犯罪相关知识点解读、案件审查调查中的证据规则等13门课程。”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常规性覆盖全员的教育培训相区别,“明纪释法微课堂”培训旨在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更强的“微课堂”教学。

  “强化能力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点。”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充分利用‘明纪释法微课堂’这个载体,持续优化培训主题,常态推进‘小班化’教学,搭建‘微课堂’,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王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