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抓源头管理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2-21

  巡察是利剑,整改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要求,采取源头管理的办法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既落实“当下改”的要求,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移交整改问题和问题线索时通过“三控开关”,使被巡察单位、巡察机构和监督部门形成有效制约机制,最终实现“三环闭合”,使整改问题无处遁形,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双向移交深整改

  实行双流程。对巡察发现的整改问题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严格移交流程管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将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的整改问题及问题线索,同时以《督办单》的形式移交纪委、组织、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向同级党委和纪委移交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同时以《报备单》的形式移交上级巡察机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纪委、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依据《督办单》《报备单》对整改问题进行调度督办,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成被巡察党组织重新整改,充分发挥整改工作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作用。

  实行双建档。建立以纸质档案为依据、电子档案为根本的整改问题和问题线索档案管理模式,把每轮巡察整改报告、问题台账、线索台账、问题底稿等纸质材料组卷归档,同时将归卷档案录入电子系统永久存档备案。在移交整改问题和问题线索时,巡察办负责人与巡察组组长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纪委案件管理室、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实现整改问题和问题线索移交全程无死角。

  实行双对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巡察办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分别与被巡察单位和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定期对账,通过建账、立账、查账、销账,动态掌握巡察整改问题和移交线索查办情况,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和未办结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防止整改问题“挂空挡”和问题线索流失。同时,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纳入纪委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归类、贯通管理。

  三重反馈快整改

  随机反馈,边巡边改。巡察组将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四风”问题,及时下发《边巡边改问题整改督办单》,第一时间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将比较严重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采取专报方式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启动发函督办、机动巡察、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推动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全面反馈,集中整改。为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客观、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反馈意见逐一点评、严格把关。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局部看整体,进行精准“画像”,重点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在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反馈表面化、走过场。反馈时点名道姓通报问题,做到“帽子底下要有人”,倒逼被巡察党组织绑定各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闭合链条,推进反馈的问题“一网打尽”。

  跟踪反馈,靶向整改。利用巡察工作电子数据平台,对巡察反馈问题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锁定整改“靶位”,紧盯整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即时跟踪调度,派出整改督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采取联合面谈、延伸调查等方式,拟定靶向整改“作战图”,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督促被巡察单位瞄准问题一击中的。

  制度创新严整改

  建立整改底稿制度。建立巡察整改底稿制度,让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有据可查,使巡察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在认真落实巡察报告反馈问题底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内容完整、统一规范、真实准确的重点问题整改档案底稿制度。对每个重点整改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会议记录、谈话笔录、领导批示等,整改过程中会议现场、活动现场影像资料,整改后的票据、账单、回执等能够体现整改成果的内容全部组建材料存档,由责任领导签字备书,为整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提供详实佐证。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巡察干部提振精神、自我加压,为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对市县两级巡察工作要定期进行量化考核,对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数量、质量以及整改工作成果运用进行综合评价,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选拔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真正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建立整改督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这既是党中央在强化巡视整改上作出的体制机制调整,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纪委、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按照职责分工,对整改工作全程督办。此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定期听取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三个坚决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建立追责问责制度。把责任压给被巡察党组织,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纪委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发展。对整改不到位的领导采取集中约谈、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收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彰显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顽强意志。(吉林省长春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