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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查办案件的同时修复区域政治生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5-15

  政治生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天津市纪委监委查办的典型案件反复证明,腐败是政治生态最致命的“污染源”,一个区域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贪腐,对该区域政治生态的破坏是最严重的。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保持战略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滴水穿石的精神,往深里挖、从根上治。2018年,我室在查处天津市宁河区系列腐败案件的同时,对如何深入破解区域政治生态问题、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一、全面掌握分析问题线索,把突破腐败案件作为了解政治生态问题的切入点

  一段时期以来,反映宁河区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居高不下。为全面掌握问题线索情况,我室将宁河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并与涉及宁河区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并梳理分析,整体把握问题高发易发环节,找出相关联的问题线索,确定重点进行突破。比如,在研判宁河区委原常委张某某问题线索时,与反映该区市容园林委原主任刘某某的问题线索相关联,同时根据违规支付绿化工程款相关问题线索,把反映宁河区财政局原局长王某某的问题线索相关联。三个人的问题线索存在交集,集中在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承揽工程谋取利益、收送礼金等方面。区市容园林委和区财政局,一个拥有工程发包权,一个拥有财政审批权,是腐败高发易发点位和环节,是分析和破解一个地区政治生态问题现状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具有以点带面的作用。经审查调查,刘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王某某利用儿子结婚之机收受礼金过百万元。通过突破刘、王等人腐败案件,初步证实了宁河区政治生态存在问题。

  二、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促整改

  切实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监督、制度缺失的原因。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但注意发现违纪违法干部个人的内在原因,也注意发现政治生态环境等外部原因。二是全面了解情况,注意多方收集政治生态信息。在谈话过程中,不仅核实具体问题,还注重向被谈话人了解该区域的经济社会人文情况,以接地气的方式拉近距离,与被谈话人形成良性互动,破除对方对立对抗情绪。通过深入谈话,进一步了解当地政治生态特点。三是聚焦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我室在查处宁河区系列腐败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室与宁河区纪委监委沟通情况,组织协调对相关单位进行审计,督促案发部门积极整改,取得较好效果。

  三、查办案件与政策宣讲相结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

  集中查处一个地区的腐败案件,必须充分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修复政治生态就是要保护好“森林”的生态环境。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谈话核实,我们都首先讲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充分宣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体会到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治病救人、修复政治生态才是根本。针对收送礼金问题,我室根据具体金额、认识态度、发案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把握,依规依纪依法对党员干部提出从轻、减轻处理和从宽处罚建议。在相继查处刘某某、王某某等案件后,我室到宁河区组织召开了一次该区全体市管干部参加的会议,在通报相关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立足于讲政治、讲忠诚、讲形势,深入宣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相信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对照检查并及时向组织说明问题,充分发挥以案促查、以案促改作用。会后,宁河区政府原副区长王某某主动说明个人违纪问题。通过查办案件与宣讲政策相结合,使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夯实不敢腐的持续震慑,努力实现不想腐的效果。

  四、抓警示教育补制度漏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室坚持与宁河区委保持密切联系,相关情况及时向宁河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坚持将涉及大部分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及时交宁河区纪委监委查办。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谈话时,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反省、忏悔,剖析发案根源,撰写《忏悔书》《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和建议书》等“六书”。同时,在深刻剖析、系统梳理、彻底排查的基础上,完成“两报告”“两建议”。以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为镜鉴,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排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狠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以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治无为,让敢于担当、追求作为蔚然成风。(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