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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交叉审理补短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6-19

  “我认为尚义镇在审查调查舒林村村委会主任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一案中,证据材料不够充分,笔录内容不够完善,个人身份材料和党员信息资料还不够齐全……”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内,悦兴镇纪委副书记陈茜敏锐地“揪”出了尚义镇自办案件中的“瑕疵”。

  为增强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能力,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东坡区纪委监委在保证办案程序和审批权限不变的基础上,推行乡镇自办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更高、责任更重。但实际工作中依旧存在着基层纪检组织审理力量薄弱、审理程序弱化、审理水平参差不齐、案卷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家红介绍了基层审理工作的“短板”。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将每月的最后一周定为“集中交叉审理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自办案件结束后,对确已构成违纪违法,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先提交区纪委监委对应联系纪检监察室进行初审,然后根据纪检监察室意见进行完善,最后提交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室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组织相关单位将提交的自办案件集中起来交叉审阅,对存疑问题展开切磋讨论,为乡镇纪检干部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

  “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切实发挥好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集中交叉审理破解了基层办案‘查审不分’的难题,打破了单位界限,整合了办案资源,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东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霞表示。

  自今年3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集中交叉审理会议3次,涉及8个单位,审理案件25件,退回补充调查材料9份,指导和培训70余人次。(通讯员 史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