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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要做到严实深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8-15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研提意见,对请示咨询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坚持开展集体审议,及时组织进行室内讨论,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审慎研提答复意见,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向请示单位反馈,坚决杜绝用个人意见代替集体意见。

  ●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对在基层指导工作中发现基层失职渎职导致案件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提出问责意见,通过严肃精准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为我们指明了新时代案件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北京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基层监督指导工作,坚持在对下业务指导的“严、实、深、细”上下功夫,将中央指示精神及时传导到基层,工作理念要求精准落实到基层,工作质量效果充分体现在基层,实现全市执纪执法平衡、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北京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新局面。

  工作理念突出严字

  严格秉持全市审理工作一盘棋理念,将基层指导案件比照自办案件标准,指定专人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认真开展审核把关工作,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坚持做到“六大考量”,即考量请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研提意见,对请示咨询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坚持开展集体审议,及时组织进行室内讨论,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审慎研提答复意见,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向请示单位反馈,坚决杜绝用个人意见代替集体意见。

  严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立足直辖市扁平化层级管理特点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职能定位,注意充分发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实行分级分类工作指导,即市纪委监委重点负责指导16个区和42家派驻(出)机构的案件审理工作;对区级以下单位、市属企业和在京高校的审理工作则分别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指导。对于后者在工作中遇重大疑难问题或原则分歧的,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研究决定。

  工作效果突出实字

  注重实效。对于监督指导中发现的基层短板和弱项,综合运用工作建议、审理业务培训、顶层制度设计等方式推进解决。特别是在审理业务培训中,注重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全面覆盖受训类别,合理安排师资力量,做到“四个结合”,即实行“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结合、理论培训与模拟演练结合、共性问题指导与个案问题研讨结合、业务培训与工作部署结合”。努力从工作理念、知识经验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审理干部的能力素质。

  落实监督。及时跟踪审理业务指导的落实情况,对于咨询请示案件,要求基层单位在案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落实保障。健全组织架构,市纪委监委专门设立审理指导处,统筹负责基层审理业务指导、报批备案案件审核和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为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对固定的组织保障。

  落实责任。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对在基层指导工作中发现基层失职渎职导致案件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提出问责意见,通过严肃精准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工作重点突出深字

  着力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后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审理干部队伍现状,重点加强对基层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事实证据认定、案件审核处理、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等事项的指导,将强化党的统一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理念层层传导至基层。

  着力在深入指导上下功夫。确保精准指导,防止出现泛化、空化和形式化,安排专人定期对基层报送的审理工作疑难问题、自办案件审理和基层调研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学习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同时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理业务培训班答疑精神,开展对基层审理工作的日常政策指导。在此基础上,适时向全市印发审理工作业务参考小册子,推动基层进一步统一执纪执法尺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着力在深化监督上下功夫。实践证明,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工作监督、提升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近两年北京市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执行专项检查,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评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督促整改后是否得到有效整改,还有待进一步核查。对此,我们安排部署了今年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同步开展对以往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努力推动以查促改、以评促进、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工作标准突出细字

  细化工作要求。对审理业务监督指导实践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执行标准,同时公布业务对接联系人,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服务水平。

  细化文书样式。参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下发的文书样式,及时制发市纪检监察案件备案报告等文书模板,供各基层单位在工作中使用。

  细化指导方式。根据情况适时采取当面指导、业务会商、应邀授课、举办审理业务培训、组织审理工作片会和加强审理子网站建设等方式,认真开展对下业务指导和服务,今年已累计指导案件60余件次。

  突出对备案案件的实质审核。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审核处理工作方法,实行“专人登记、承办人审查、集体审议、一般案件领导签批后反馈、重大问题上会研究”的工作制度,把质量问题及时消灭在源头、阻断于个案。今年以来已完成40余件备案案件的审核工作,并对其中1件定性处理存在重大问题的提请,责令下级纪委监委重新审查处理。下一步拟对去年以来报备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集中梳理,撰写情况总结报告,供领导决策、开展业务培训、干部选拔调整等参考。(作者张丽红系北京市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