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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4-07-3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把开展政治生态评价作为提升政治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评价工作更加精准。

  在方式方法上求“准”。聚焦“谁来评”,明确责任主体。坚持将政治生态评价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构建起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综合协调,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3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政治生态评价组织体系。配套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工作共抓、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将市民服务热线满意度测评、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考核结果等纳入总体评价,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态评价中的话语权。聚焦“评什么”,细化指标体系。出台《济南市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试行)》,全面梳理整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等工作要求,确定政治立场、关键少数、责任落实、选人用人、廉洁从政等9个方面评价内容,逐项明确评价标准。聚焦“怎么评”,完善方法流程。用足用好日常监督成果,全面收集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专项治理等方面情况,综合运用线索处置、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成果,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活情况”。搞好专题调研,结合政治巡察、专项监督等工作,对政治生态方面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开展监督式调研,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剖析,分析症结根源、提出对策建议。

  在基本功能上求“全”。发挥引领功能。突出评价工作的政治体检属性,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评价内容,重点评价加强理论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引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全方位审视、强化自身政治建设。发挥规范功能。把9个方面评价内容细化为38项“正面清单”,对应制定55项“负面清单”,将政治生态建设要求具化为看得见、易执行的行为规范。发挥预警功能。针对评价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发挥修复功能。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充分发挥评价责任部门的职能监督优势,群策群力帮助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及时跟进实事求是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推动优化政治生态。

  在落脚点上求“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进行“清单式”细化分解,在开展全面评价基础上,分类选取部分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评,评价结果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后,抄送市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一把手”。落细落实政治监督。紧盯影响和制约政治生态的突出表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政治能力不足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能力、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统筹落实监督专责。一方面,积极履行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做好制定评价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分解任务分工等具体工作,推动职能部门履行好自身职责;另一方面,监督督促被评价单位用好评价结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门共同参与;在评价内容上,坚持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衔接;在评价对象上,既全面覆盖区县、市直部门、市管企业、市属高校党组织,又突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制度建设上,配套制定党内谈话、巡察整改监督、风腐同查同治等制度机制,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孙义俊 济南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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