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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纪律规矩牢牢刻印在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4-08-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推动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效。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要管好自己的队伍、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党面临的形势越是复杂、肩负的任务越是艰巨,就越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才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提高制度执行力。有纪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是确保纪律严明的前提,只有制度规定科学完备,纪律规矩才能有效管用。要提升针对性,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要提升可操作性,坚持以实践效果检验纪律规定制定质量,跟踪研究执纪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每项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提升系统性,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各项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坚持把执纪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强化执纪执法综合效能。要坚持维护纪律刚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加强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要突出纪律教育的基础作用,做到把规矩立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再深化再提升;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要突出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突出廉洁文化的引领作用,在不想腐上持续下功夫,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要突出关键少数的导向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从严管好管住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必须自觉扛起责任担当,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要加强党内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完善纪律制度、严格执纪监督,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形成风腐同查同治监督合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崔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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