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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纪委督办信访问题“步步为营”

来源:SRC-2147472712发布时间:2008-06-12

为全面提高办理信访问题的质量、效率,减少信访积案,莒县纪委着重在督办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今年以来,县纪委交办、转办信访案件87起,到期的72起及时上报了办理情况和结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是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县纪委建立台帐,对所有信访问题及时登记,按程序进行阅批处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根据领导批示,对重要信访案件,向发案单位发要结果要情况函进行交办,一般信访件及时转办,并明确承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责任人,严格按程序进行查办,限期完成;实行错案追究,确保信访问题办理质量。
二是突出重点,跟踪管理。对转交办的信访件,县纪委每周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列出单子,对要结果要情况案件建立重点信访问题档案,掌握问题解决的时限和进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实行电话督办、发函催办、现场督办的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地分片召开调度会,面对面地现场转(交)办信访件,对有关信访问题的查办情况当场谈意见、建议,与乡镇纪委一同制定补充调查处理措施,指导帮助乡镇对部分复杂信访问题进行调查。今年以来召开调度会4次,共对30余起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指导,督促加快进度,实现了按期查结。
三是定期通报,促进落实。实施了信访举报情况月通报制度,信访室认真对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县委主要领导、县纪委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依据;同时,印发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向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使之更加重视信访工作,营造“大信访”格局,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均衡发展。
四是量化管理,严格考核。县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明确考核标准,逐项进行细化,提出定性定量的标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一方面县纪委每年对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进行重点考核,占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总分值的21%;另一方面增加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所占的分值,严格奖罚兑现,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