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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加大“四个力度” 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2-22

  加大分类处置信访问题力度。进一步拓宽信访接待人员的知识面,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提高接访能力。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做好解释分流工作,积极应对各类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力求做到分流的信访问题不返流,不越级。 

  加大重点案件线索研判力度。适应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重点加强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镇直部门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研判工作。力争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案件线索。 

  加大直接核实信访问题力度。针对易查易接、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打击报复信访人和需要尽快落实的信访问题,信访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行直接核实,并要确保核实质量,力争能够成案。 

  加大苗头性信访问题信访监督力度。进一步坚持抓早抓小信访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严格按照信访监督的相关规定及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信访约谈、函询。(临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