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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建立信访反映问题线索排查机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07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发挥信访反映问题线索来源主渠道作用,青岛市黄岛区纪委加大对线索的统一受理、集体排查和查办督办力度,提高调查质量,防止线索流失。 

  严抓受理关,全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委机关各室受理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全部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对线索进行梳理归纳,按照科室业务范围进行分类,经领导批阅后交相关科室办理。 

  严抓排查关,重要线索集体研判。成立了线索排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和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受理的线索来源、问题性质和对象职级等评估标准,将梳理出的有一定价值的重要线索,每月定期交线索排查领导小组进行集体研判;遇到重大案件线索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线索分析排查会,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 

  严抓查办督办关,每个线索全程跟踪。完善信访举报线索查办和督办制度,按照工作流程,加大了对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七类问题的直接查办力度和初信初访问题的初核力度。对转交委局各科室和基层纪委办理的线索,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进行跟踪督办,全面掌握查办情况和办理进度,对问题查不清、处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备的信访举报件不予结案。(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