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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建立“四项机制”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5-30

  今年以来,平阴县纪委突出案件查办主业主责,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不断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线索双向收集机制。加强线索收集网络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问题线索纵向收集机制,切实把线索收集触角向村一级延伸。同时,建立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线索横向收集机制,制定加强线索信息报送工作办法,每月定期汇总公、检、法等部门报送的线索信息,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 

  建立线索集中管理机制。制定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线索数据库,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及时对重要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做好案件线索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线索充实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线索集中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提升了问题线索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立线索分类办理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由委局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捕捉问题、细心排查,做好线索的分级分类。对线索涉及问题重大、情况具体的,采取领导包案、专人主查的方式,查准问题,找准症结;对线索信息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深入一线开展核查,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对一些特定时期易发多发的问题,采取早作准备、早拿方案、快查快结的方式,着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发现一个、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建立线索跟踪督办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线索,采取“专案专组”方式开展线索核查,分组明确办案目标和办案责任,集中力量抓好办理。严格执行周汇报制度,书记办公会每周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视情进行督办,切实强化了对线索办理过程的全程跟踪。(济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