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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强化措施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1-05

  近年来,烟台市福山区纪委不断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追究,极大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 

  拓宽渠道,畅通途径。严格落实信访专办、来信阅批、签批督办、结案销号等制度,规范信访流程,在做好传统来电、来信、来访受理工作的同时,通过福山区纪委举报投诉网站、0535-8812388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情信息,畅通党员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渠道,有效增强信访工作主动性。 

  创新形式,筛选线索。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汇总,紧紧围绕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深度挖掘筛选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积极提供苗头性、倾向性信访信息,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将信访反映问题办理工作进行细化,对交办转办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问题,把办理要求、答复时限等各个环节都形成书面材料予以明确;对业务范围内实名举报的初信初访要求全部签订双向承诺,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信访人,调查报告必须经过调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进一步落实信访反映问题办理责任,形成完整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