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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三访”提升信访举报水平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1-26

  今年以来,青岛市黄岛区纪委始终坚持“阳光、透明、高效”的信访理念,畅通“接访、下访、督访”渠道,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提升信访举报水平,服务于民。 

  耐心接访。在接待信访举报过程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条例及信访接待工作规定,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做好登记,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认真负责对来访人员的问题做出解答。 

  定期下访。为及时解决基层信访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每月定期组织委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点接访下访,变群众“来区上访”为领导“定点接访”和“下乡巡访”,形成常委包片、各室干部参与的接访下访工作格局,面对面地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同时采取带案下访、走访调研等形式,督促基层开展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要求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档,限时办结。 

  严格督访。建立纪检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运用“周提醒、旬催办、月通报、季考核”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对账、适时发函催办、定期通报信访件办理情况,对逾期未结的信访件实行重点督查,切实提高信访举报件的查实率、按期办结率和一次性审核通过率。同时,对查办信访件工作不负责任、解决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