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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三书两谈”强化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4-05

  日前,烟台市福山区纪委出台信访举报受理“三书两谈”制度,通过发放三种通知书、开展两类约谈,提高信访监督水平。目前,已发放各类通知书12件次,对5人进行约谈。 

  “三书”,即对群众信访举报中属初信初访,或被信访单位或个人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作出书面回答的,发“信访说明通知书”;对被信访单位或个人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其注意等情形的,发“信访提醒通知书”;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信访单位、个人有一定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等情形的,发“信访整改告诫通知书”。 

  “两谈”,即对匿名举报,反映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起上访的信件,由区纪委信访室对被信访人进行“信访约谈”;对实名举报,反映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制度等问题引起的上访信件,由区纪委对被信访人进行“诫勉谈话”。(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