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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加大公开力度 打造“阳光信访”机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5-18

  莱州市纪委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加大信访办理公开力度,打造“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架起干群“连心桥”。去年以来,莱州市纪委受理的千余件信访举报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 

  公开政策法规,给群众“明白纸”。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栏、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和宣传有关信访举报的政策法规、受理范围以及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促使群众理性信访。 

  公开信访受理渠道,给群众“选择权”。利用多种形式公开市镇两级信访举报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接待时间、地点等。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为群众举报提供方便。 

  公开办理程序,给群众“指示牌”。针对一些群众在上访过程中由于不懂程序常走弯路的情况,在市镇纪委信访接待室张贴信访办事程序。接待来访时,明确告知信访举报办理方式、程序和办理时限等,让群众知道“向谁举报”、“如何举报”。 

  公开办理过程,给群众“参与权”。安排部分信访问题,吸收上访代表参与调查。对有些疑难信访问题,邀请群众代表、司法工作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问题进行集体“会诊”,公开处理。 

  公开办理结果,给群众“监督权”。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公开、向单位公开、向社会公开。既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又将信访处理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避免暗箱操作。(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