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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抓好四个环节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6-09

  淄博市博山区纪委深入落实“三转”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受理、呈批、督办、整理”四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厘清定位,精准受理。把“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这一主责主业抓紧抓实,认真细致听取、询问反映人诉求,阅读反映人信件,对举报问题进行精心梳理,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举报件或举报问题,做好解释、引导、分流等工作,明确告知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反映解决;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件或举报问题,详细询问了解相关细节,为下一步调查了解打好基础。 

  分类处置,呈批分理。区纪委信访室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及干部管理权限等提出信访举报拟办意见,按程序逐级报请领导批示。对线索不明晰、问题轻微或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信访监督,立足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线索清晰、可查性强等类型的信访举报件,转区纪委案管室集中统一管理;对涉及基层管理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基层纪委调查处理,同时提出调查处理建议,上报调查结果。 

  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区纪委信访室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台账,对被反映人、反映问题摘要、反映问题性质、受理方式、处置方式、处置流向、处置结果等主要信息“一账清”,做到全程留痕;建立实施信访监督登记表等表格,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转基层纪委调查处理举报件,压实基层责任,明确办案时限,并实施跟踪督查、指导督办。 

  归档总结,分析整理。区纪委信访室在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结案后,及时整理归档,并按一定时间、一定地域或反映问题性质等对信访举报信息资料进行筛选分析、加工归纳,从中找出规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信访信息或信访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