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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紧扣重点持续用力 实现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1

  今年以来,寿光市纪委充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信访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重要环节,持续用力,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线索起底规范处置。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重心转向“盯违纪”“治小节”,对2015年以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部落实5种线索处置方式,做到有线索必处置。聚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历史遗留、线索笼统、无可查性的留存件进行梳理,逐一过堂,调查了结。对当时不具备调查条件、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不让“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集体研判精准执纪。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集体研判参与线索筛选制度,重点筛查“一把手”以及重要部门实权岗位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重点判断线索的可信度、可查性和紧急程度,判断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客观性、逻辑性,评估判断线索的质量、时效和使用价值,及时筛选出重要问题线索,提高查实率。 

  严督实导保证质量。对转下级办理的信件坚持快查快处、及时报结,严把转办件审核关。并根据问题及线索调查的难易度、办理进展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指导、跟踪、通报、问责等举措,提高转交办件督查督办工作成效。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质效,确保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审核要结果信访件65件次,退回补充调查16件次。 

  纪律约谈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道德诚信、生活作风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予以警示,把反映的问题告诫给本人,给党员干部向组织解释和说明的机会,让问题及早发现止于萌芽,让违纪行为及时刹车得到处理,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目前,该市纪委开展提醒谈话32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批评教育22人次,同时,对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信访函询。(潍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