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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坚持“四快”原则 1至10月接受信访举报359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06

  今年以来,博兴县纪委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作为落实“三转”要求、强化主责主业的第一道关口,坚持“四快”原则,直查快办信访问题。1至10月,博兴县纪委收到信访举报359件,立案172件,结案1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3人。 

  快受理。受理群众来访、网络举报问题时,坚持当日接访、当日登记、当日处理、当日报签、当日转办的原则。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当面作出答复;对不能当面答复的,报分管领导签批,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不属于纪检受理范围内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对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告诉上访人有管辖权的单位。 

  快初核。进入初核程序,一般案件要求调查人员在10日内完成初核,较复杂的案件在15日内完成初核,大案要案在30日内完成初核。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适当延长初核期限。 

  快查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紧急、线索清楚的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必须按规定程序直查快办、多办少转、快速办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第一时间报县纪委审定,并转入立案程序。 

  快反馈。问题查清后,对署名举报的,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信访当事人,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网络举报的,及时将调查结果以信件或跟帖的形式作出回复;对匿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将调查结果反馈信访当事人,促其罢访。(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