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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对信访工作分类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1-06

  今年以来,临沂市河东区纪委紧盯信访问题线索办理的关键环节,采取信访接待首问追责、重难点问题重点追责、办理过程跟踪追责三项举措,倒逼责任落实,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受理初信初访286件次。 

  信访接待首问追责。将责任确定到接访人,主管常委和分管副书记不定期检查接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视情节严重进行追责。确定每周三为“领导接访日”,区纪委7名常委轮流排班,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直接予以答复;对一时难以明确的问题,信访室登记备案;对群众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直接向有关单位负责人交办,要求限时处理反馈。 

  重难点问题重点追责。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或上访问题牵涉较广的重难点问题,下移工作重心,开展领导干部包案、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三结合”行动,制定一对一应对处置方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发现执纪审查过程中出现编造虚假事实材料、故意向被举报人透露信息等给调查造成阻碍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办理过程跟踪追责。定期核查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滚动式督办,对承办单位、办案人员、处理过程、结案时间等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追责,重点查看线索筛选、问题调查、证据材料、处理结果,切实做到办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过程清晰责任明确。对于案件超出办理时间、不按要求查处等失职渎职行为,予以相应处分。(临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