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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1-16
2016年,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管理办法、办理流程、责任追究等,并实行限期办结和过错追究制。限期办结要求纪检监察室在收到交办函3个月内完成调查,同时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调卷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及时督促做好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过错追究即对处理重要信访举报不及时,甚至压案不查造等,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以及其他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该规定实行以来,遏制了信访举报的增量,进一步促进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2576件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597件,降幅达18.7%。(聊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