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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坚持信访联审制度 推进信访举报件按时处结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15

  去年以来,枣庄市峄城区纪委不断强化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行信访联审制度,推进信访举报件按时处结,有力地提升了信访工作水平。 

  规范登记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将纪检机关处理举报流程、受理范围和举报人权利等有关制度上墙,公开信访举报信箱、电话和网站,由信访室统一接收信访举报件,强化信访归口管理。2016年,通过信访管理系统登录本级受理和上级转交信访件共315件,接待群众来访76次,接听电话举报89次。 

  坚持信访联审制度,及时分流“零存置”。将受理信访件相关信息在《区纪委举报信件联审登记表》上予以登记,由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副书记、副局长,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召开联审会议,对受理信访件逐一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每件信访件的办理时限及去向,切实做到“四不”:不泄露、不积压、不拖延、不丢失。 

  扎实做好督办工作,确保信访件按时处结。对经联审会议研究给予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认真登记《区纪委举报信件督办表》,明确每件信访件的办理单位、交办日期、办理时限等信息,将信访举报材料及时转交给相关承办单位。通过“办理前提要求,办理中常督促,办理后抓反馈”的全程督办方式,及时跟进信访件办理进度,对工作消极、无故拖延导致信访件超期未查结的,严肃问责有关人员。2016年共转交各镇街道纪委信访举报件29件。(枣庄市纪委)